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2021.10.17 刑事辩护 90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刘辉律师 2019.07.25 846人看过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张保明律师 2019.07.28 946人看过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秦江华律师 2019.08.01 921人看过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秦江华律师 2019.07.31 887人看过
  • 操纵期货市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秦江华律师 2019.07.31 942人看过
  •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孙海东律师 2019.07.30 846人看过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赵善博律师 2019.09.03 949人看过
  •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赵善博律师 2019.08.01 965人看过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019.09.05 998人看过

张保明

河北英洛智永律师事务所

张保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27990

    精选解答
  • 29029368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很多年前,中国的证券和股票就有很多人进行买卖,股票和证券要按照市场的操作准则来进行。由于证券市场的交易和金额数额过于庞大,让犯罪分子心生歹念,通过操纵股票市场来进行犯罪,那么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通过操纵证券、期货价格来影响证券价格,制造一些市场假象,诱导投资者作出一些投资决定,这可能涉嫌犯罪。那么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 如何惩罚证券操纵,期货市场罪
    惩罚证券操纵,期货市和场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如何惩罚证券操纵,期货市场罪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什么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相信有很多的朋友都是买过股票的,一提到股票,很多人想到了证券方面的东西,比如操纵证券,而我们的国家对于操纵证券管的还是比较严的,这里就涉及到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了。那么,什么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 如何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构成: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关于如何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涉嫌操纵证券,扰乱市场罪!最多可以关多久?
    你好,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您好,咨询一下,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当中的交易员有什么量刑标准呢
    你好,遇到以上情定要保持冷静。请将相关资料发给本律师,本律师为你进行详细审查分析,教你如何正确处理!可以相关信息发给我看看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 我要请证券公可恶意操纵软件服务,在有x事
    您好!我是上海理本广治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专注于刑事、民事案件方面问题。 问题回答: 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建议。具体分析如下: 镍矿、期货交易吗? 是最近的青山控股这次镍矿应对做空事件吗? 如果不是近期的,建议到所详细面谈 另外,第三方杠杆平台风险很大,涉嫌非法经营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建议来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非法滥伐林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运输。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本罪。收购行为必须是在林区。行为人在非林区收购林木的,无论该林木是否为盗伐、滥伐的林木,均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作案的;收购的数量较大的,屡教不改的;对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阻挠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 (三)主体要件。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亦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对其收购、运输的对象是盗伐、滥伐林木,是明知的。不知道收购、运输的是盗伐、滥伐来的林木,不构成本罪。
  •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
    您好,依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