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时,未休年假的,可以要补偿。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确定其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天数,之后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但是该报酬已经包括单位支付给员工的正常工资在内。
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公司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本来可以安排年休假但却不安排的,就可以要求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是本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公司就将不用支付员工当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辞职后一年内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一年,所以辞职1年后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而劳动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补缴,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但由于超过诉讼时效,用人单位有抗辩权。
公司不给休年假又不补偿的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经济补偿。因为公司不安排员工休年假也不补偿的,属于行政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违约、违法行为的其他情形,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