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没有撤销的说法,一般都是通过法定程序解除无效婚姻。主张无效婚姻只能经过法院依诉讼程序办理。即申请人起诉到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婚姻如果被法院确认无效,这段婚姻就自始无效,视为双方当事人没有结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申请的,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属应撤销情形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被胁迫结婚的撤销,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不能撤销,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主张婚姻无效。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并不都是幸福美满的,有人就会问,婚姻能撤销吗?需要些什么手续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一种婚姻是可以撤销的,那就是胁迫结婚的婚姻。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是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
第一须有胁迫的故意。第二须有胁迫的行为。第三胁迫须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包括了非法的目的和非法的手段。第四须被胁迫人因恐惧心理而为的意思表示与胁迫行为间具有因果关系。当胁迫行为与结婚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时,被胁迫一方不得请求撤销婚姻关系。
结婚证撤销才无记录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2、自结婚登记之日起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至申请之日不超过一年。婚姻登记撤销的材料如下: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做出的有关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方虽然具有撤销该婚姻效力的请求权,但是这一请求权的行使是受时间限制的。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