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可以得知,拆迁协议签好后能再起诉,比如拆迁协议签订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的。所以,拆迁协议签好后能再起诉。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第一,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订立拆迁补偿协议中显失公平;第二,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等。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之后,没有法定的可撤销情形的话,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可以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等。
原则上不可以。除非居民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形: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2、一方通过欺诈手段,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订立;3、第三方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违背真实意愿订立;4、一方被胁迫而违背真实意愿签订;5、一方处于危困状态或丧失判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补偿协议书是可以申请撤销的:1、在一些拆迁的过程中,有一些合同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这时提供相应的证据就可以申请撤销了。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这时也是可以撤销的。
房屋拆迁协议签字了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话,则可以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等可知,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但是必须得有法定事由,比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并且得有证据证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存在上述法定撤销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可以得知,拆迁协议签字后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但是如果拆迁补偿协议是在胁迫或者欺诈、基于重大误解等情形下签订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拆迁补偿协议。
根据《民法典》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1、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2、显失公平:如果拆迁当事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显失公平,比如市场价值1000万的房子,评估为100万,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撤销权应当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拆迁合同签订后可以迁户口吗
免费查看买的拆迁房签好了合同有风险吗
免费查看拆迁协议签字后反悔怎么办
免费查看拆迁协议签字就确定拆迁了吗
免费查看拆迁签协议后又有纠纷怎么办?
免费查看你好,婚后拆迁房,离婚房可以不给女方吗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