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侵犯合法权益”,应当予以赔偿。违建本身是不合法行为,对违建建筑不享有权利,但应予适当考虑其原料费和财产损失。行政机关应当对违法拆除进行部分赔偿。即可以在合法权益的范围内,判决作出相应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出卖人超期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买者可以解除合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脚手架超过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一般按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如果合同规定了违约金的,需要在预计剩余工期里摊销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受损失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和合同履行后预期可得的利益。
强制拆除违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其程序违法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行政机关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1、工伤认定超期可以找单位赔偿。工伤认定单位办理的期限是30日,如果单位不办理,本人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要有医院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申请书等,具体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机构咨询。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
工伤认定超期分以下情形赔偿:用人单位申请超期,工伤职工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赔偿;工伤职工申请超期,存在“被耽误的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后获得工伤赔偿;仍然超期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