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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能否先予执行

2023.12.21 拆迁安置 135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可以先予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
报告编号:NO.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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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键键律师 2019.12.11 164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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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衍祥律师 2023.10.12 227人看过

袁柏林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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