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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能否先予执行

2023.12.21 拆迁安置 1260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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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可以先予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
报告编号:NO.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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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伟娜律师 2020.07.27 111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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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予执行的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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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双浩律师 2019.08.05 1132人看过
  • 先予执行应具备哪些条件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汤鹏天律师 2020.07.24 1799人看过
  • 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之间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即当事人之间谁享有权利谁负有义务是明确的。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即如果申请人不预先实现有关的权利,则其生活或生产就会遇到极大的困难。

    李键键律师 2019.05.28 2855人看过

袁柏林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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