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未签拆迁补偿协议不能拆除,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签订,不管双方如何协商,条款内容最后都要落实到协议中,即应当明确地写明在协议中。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应当包括的内容有:补偿方式、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都绝不能签。虽然拆迁补偿协议采用空白协议和约定不明确的协议形式都是不合法的,但在实际维权过程种,被拆迁者因举证困难而时常陷入被动。
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签订补偿协议是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3、约定违约责任4、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5、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有不公平的条款。
欠条上谁签的字就由谁来偿还欠款。因为欠条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债权债务所达成的一种合意,具有合同的相对性,只对欠条上的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所以,欠条上谁签的字就由谁来偿还欠款。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街道办并不是征地拆迁的主体,但征地拆迁的主体可以委托街道办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如何街道办是受委托的,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
欠条上谁签的字就由谁来偿还欠款。因为欠条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债权债务所达成的一种合意,具有合同的相对性,只对欠条上的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所以,欠条上谁签的字就由谁来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