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要成立清算组。具体程序如下: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债权申报和登记。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等。
是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
一般要分情况讨论:如果是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如果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注册分公司需要以下流程:1、办理分公司名称核准;2、办理营业执照;3、刻章;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5、办理税务登记证。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公司清算要成立清算组。《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1、确定分公司的位置(打算租赁公司的位置);2、到公司所在地的区行政审批大厅,找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成立分公司所需资料(电子版),填写打印盖章。(一般就是分公司成立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决议、授权委托书等等)3、在网上申报资料:(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若已经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若没有三证合一需提供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3)总公司同意开设分公司的股东会议(股东签字)(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5)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6)经营场所证明及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表(8)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办理人员的授权委托书(10)分公司财务人员证件(11)以上资料均要带原件要验证,十天左右办理完毕后带着营业执照办理税务和银行开户事项就行。
分公司注销的债权债务要清算。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概括承担,但是在其注销前仍要对其债权债务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报交公司。
1、清理公司财产。2、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4、分配财产。
1、清理公司财产。2、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4、分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