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几种鉴定结论有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微量物证鉴定等。具体规定有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专家鉴定组成员应当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作出,其文稿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医学会应当及时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鉴定过程的说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的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内容如下: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对鉴定过程的说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内容。
当事人认为司法鉴定结论错误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或者向办案机关申请不予采信鉴定结论或重新鉴定;还可以要求鉴定机构自行撤销鉴定意见。处罚包括: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撤销登记等;构成犯罪的,依追究刑事责任。
1、不可以起诉,但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2、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1、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可以起诉,但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2、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由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