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离婚财产分配如下:1、双方对婚内财产有约定的,依照约定;2、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3、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产后离婚财产分配如下:1、双方对婚内财产有约定的,依照约定;2、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3、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产后离婚财产分配如下:1、双方对婚内财产有约定的,依照约定;2、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3、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协议离婚时放弃财产后起诉重新分配的处理: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破产后债权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个人财产则不予分割,谁的财产就归谁。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会根据财产的形式、取得时间、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