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登记: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已改为居住证,按照办理居住证的方式办理。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并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相关证明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取得办证回执。
自2018年1月1日起,上海取消了暂住证,可以直接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申请人本人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办材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暂住证办理下来只有一年的有效期,如果过期了是不能延期的,所以届时你自己需要带上你自己过期的暂住证到辖区当地的派出所重新办理一个崭新的暂住证。2.如果你之前旧暂住证还没过期,只需办理暂住证本人持身份证和旧暂住证到派出所续办。
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现在暂住证已经停办了,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居住证的办理步骤如下:第一、提交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第二、填写居住人口登记表等。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1、先提交申请。2、提交材料。根据要求提交材料,工作人员会当场审核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会受理。3、缴费。工作人员会根据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录入信息系统,查询是否首次办证。4、非首次办证的要收取证件工本费。5、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