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办理的程序: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办理流程:1.提交以上材料,由办理人员初审。(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2.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3.办理机构审查。
办理条件:1.办理过离婚登记的。2.离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办理资料: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
办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民政局。天府大道北段18号国际商务广场。028-82829116(民政局);028-85122994(婚姻登记处)。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
办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民政局。天府大道北段18号国际商务广场。028-82829116(民政局);028-85122994(婚姻登记处)。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
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条件:1.办理过离婚登记的。2.离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办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民政局。天府大道北段18号国际商务广场。028-82829116(民政局);028-85122994(婚姻登记处)。
办理流程:1.提交以上材料,由办理人员初审。(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2.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3.办理机构审查。
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
办理资料:1、提交结婚证档案。2、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3、三张2寸近期合影免冠照片。办理条件: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