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律师来自
北京大成(
镇江)
律师事务所,他可是法律界的多面手。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婚姻家事这些领域,他都门儿清。近些年,他处理了好多重大、疑难的纠纷案件,经验那叫一个丰富。而且,他还是多家保险
公司的入库律师,同时担任镇江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镇江市律师协会
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委员会委员,专业能力那是得到了广泛认可。
不管您是在建设工程里遇到了合同纠纷,还是在交通事故中不知道怎么索赔,亦或是婚姻家事方面有了麻烦,刘禹律师都能给您提供高效、贴心的服务。他会站在您的角度,设身处地地为您考虑,帮您制定最适合您的解决方案。他就像您身边的法律卫士,时刻守护着您的合法权益。
要是您在
江苏镇江遇到了法律问题,就可以去找刘禹律师。他的律所地址在江苏省镇江市
润州区檀山路208-6号北京大成(镇江)律师事务所。您可以通过合适的方式联系他,让他为您排忧解难。
下面给大家分享几个刘禹律师办过的真实案例,让您更直观地了解他的办案能力。
案例一:
再婚夫妻
离婚——
抚养权与共同
财产分割争议案
这是一对再婚夫妻,婚后矛盾不断,因为彩礼、育儿、保姆费用这些事儿,经常争吵打架,婚后没几个月就
分居了。男方之前有个儿子跟着他生活,两人的婚生子出生后,矛盾变得更严重了。女方第一次
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夫妻关系还是没改善,于是再次起诉。
婚生子出生3个月后就跟着女方和外婆生活,男方一直没给
抚养费。后来男方亲属强行把未满2周岁的婚生子抢走藏起来了,双方在抚养权和
探视权的问题上矛盾越来越大。
女方起诉要求离婚,让婚生子归自己
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分割共同还贷的财产,还想给孩子改姓氏。男方则提出抗辩还反诉,说女方分娩、断奶不当导致孩子健康有问题,女方家庭有违法记录不适合抚养孩子,要求改判抚养权,重新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还能有探视权,男方要给女方财产分割差价款2万元,女方给孩子更名的诉求被驳回。男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的争议焦点就是婚生子的抚养权归属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双方都提交了很多证据,想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对方的财产主张不对。
最后二审
法院驳回了男方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原判。在抚养权方面,根据
民法典“不满两周岁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男方抢孩子的行为不利于孩子成长,又没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合抚养,所以抚养权归女方。财产分割上,虽然纠正了一审分居时长的认定,但核算后还是让男方支付2万元差价款,兼顾了双方的收入差额和育儿支出。孩子更名因为没得到双方同意被驳回,二审
诉讼费由男方承担。在这个案子里,刘禹律师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为女方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让孩子有了更稳定的成长环境。
案例二: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肇事的机动车没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非机动车驾驶人受伤了,双方就赔偿的事儿谈不拢,非机动车驾驶人就把肇事方告到了法院。
事故发生后,非机动车驾驶人去了很多次医院,又复查又住院的,产生了不少医疗费、护理费。原告申请了司法鉴定,结果是不构成伤残,但是明确了误工期21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原告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被告接到法院传票却没正当理由就不来,法院就进行了缺席审理。
法院核定了各项损失的总额,因为肇事车没投保交强险,就判被告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超出的部分,根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规则,让机动车方承担65%的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一共53423元,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要是被告逾期不履行给付义务,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刘禹律师在这个案子里,为受伤的非机动车驾驶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让受害人得到了应有的补偿。
如果您正面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别犹豫,赶紧联系刘禹律师。他会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陪您一起度过法律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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