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的孩子怎么办出生证明
2024.04.24
婚姻家庭
915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抱养的孩子是不能办
出生证明的,除非其原亲生父母提供。办理假的出生证明是犯法的。抱养的孩子应该办的是
收养证明,方可给该抱养的孩子办理
户口登记。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 第五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报告编号:NO.2024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