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先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再由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在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办理执业登记。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应先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再由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在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办理执业登记。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应先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再由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在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办理执业登记。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规定: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的印章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医师执业证变更的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医师执业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医师执业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首先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注销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注册证有效期为3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注册证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申请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申请人注册证原件;聘用单位的意见。
护士证执业证书过期半个月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