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拒赔条件:未按期缴纳保险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保险事故属于责任免除的。所签寿险合同为无效合同。保险事故发生在免责期。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材料。超过了索赔时效。
对方保险公司拒赔的,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将侵权人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方保险公司拒赔的,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将侵权人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车辆超载发生事故的交强险不能免赔,其他商业险如果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了车辆超载发生事故不予赔偿,且保险公司尽到了向投保人进行说明的义务的,则车辆超载发生事故的,保险公司可以免赔。
未按期缴纳保险费。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功能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司机肇事逃逸时保险公司不可以拒赔。无论肇事司机是驾车逃逸或者弃车逃逸,只要肇事车辆已投保交强险且能够确定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的,则保险公司均不得以肇事逃逸作为拒赔的抗辩理由。
第三者商业责任险来说,保险公司应否对无证驾驶行为承担理赔责任,取决于保险合同中是否将无证驾驶作为免责理由。如保险合同已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无驾驶证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不会。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驾驶证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验不等同于丧失驾驶资格。驾驶证只要未被依法取消,该驾驶资格则一直持续有效。而对驾驶证规定有效期,是公安机关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并不必然导致持证人丧失驾驶资格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