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调整报销比例:白血病患者拿着相关材料,在当地负责报销职工医保的人社局申请调整报销比例,可报部分由原来的70%上调至85%。国家有这方面的规定,大病范围可以调高比例。
白血病已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且属于大病保险范畴,如果有投保医保,那么,白血病是可以报销的,报销比例大概在70%左右。另外,白血病属于国家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投保商业重疾险也可报销。
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参保人员(职工参保或者居民参保)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报销范围内的,须由企业将职工的相关材料交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支付报销手续,或者由居民直接提交社保经办机构。
由户主本人经村民委员会初审、评议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内容包括家庭自然状况、劳动力就业状况、收入状况和贫困原因等。2.户口簿、户主身份证。3.其它相关凭证。
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
特病办理流程 :申报人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并提交至医保中心; 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2张。
参保人员需持经治大夫出具的《诊断证明》,到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xx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申报审批单》一式两份(以下简称《审批单》)。
请办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要以户为单位,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等,向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于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员,由申请人现居住地的居(村)委会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有关证明提供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