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期间计算为刑期。如果保外就医期限结束时刑期已满,将按刑满释放处理,如果罪犯病情完全恢复但是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因此保外就医是计算刑期的。
我国对身患重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即根据罪犯病情,决定保外就医的时间为半年或一年。期满前,监狱派干警考察或发函调查,如果病情基本痊愈,应及时收监执行;如果病情尚未好转,需继续治疗的,要依法办理延长保外就医手续,每次可延长半年至一年。
保外就医是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又称监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保外就医,是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身体患有疾。
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一般要求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期间,身患疾病严重危机到了自己的生命,这样的情况下申请保外就医,才会有很大可能获得批准。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一般要求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期间,身患疾病严重危机到了自己的生命,这样的情况下申请保外就医,才会有很大可能获得批准。
在保外就医期间,如果服刑人员满足假释条件的,并被依法批准且由人民法院下达假释裁定的,可以依法办理假释手续,但在法律实践中,为有利于服刑人员的就医,执行机关一般在保外就医结束时或结束后再办理假释手续。
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当在收监后实行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突然患有严重疾病且监狱没有适合的治疗修养的场所的,可申请保外就医,这也是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申请保外就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