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证据的方法有:(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二)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三)辨认等等。
收集证据的方法有:(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二)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三)辨认等等。
1、以合法手段调查其居住生活的场所,确定同居的地点; 2、寻找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的证言,确定有利的证言; 3、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 4、去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况。如果有登记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证据。
重婚罪的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 1、书证,比如:保证书、情书,同居房屋的购房合同、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2、物证,比如:照片、礼物等。 3、视听资料,比如,录像带,电话(包括手机)通话记录,手机录音、短信,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能够了解重婚事实的知情人范围主要是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双方同事、邻居之间。 5、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自己对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夫妻分居的书面协议,若是口头协议的,就必须取得对方承认;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取得。在合法的前提下偷拍偷录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如果要收集可以证明出轨的证据,一般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1、是“保证书”、“悔过书”;2、是照片、录音录像等;3、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等。
出轨证据有以下几种: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尽可能收集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真实性的证据,如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结算证明等凭证。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者在案件事实直接作用下形成的证据,如医疗费各种凭证、鉴定书发票资料等原件。
收集对方构成重婚罪的证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去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对方的婚姻状况; 2、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 3、调查对方与他人生活的场所,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 4、可以到对方与他人共同生活的地方,向了解情况的人询问,看对方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