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很多,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可以和应该取保候审的情况,这些情况之外的,不能取保候审。一般有社会危害性大、逃跑可能性高、可能干扰办案等情况。2、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符合下列情况:(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可能实施新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不能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可能实施新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不能取保候审。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则及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对于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给予取保候审: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形有:1、累犯。2、犯罪集团的主犯。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4、严重暴力犯罪。5、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以上情形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是,犯罪嫌疑人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禁止取保候审的条件具体如下:(1)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犯罪后逃逸的;(3)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4)尚有同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5)外地户口,本市没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等。
取保候审情形有: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大道的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