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要15到30天左右的时间,才能拿到证。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办理居住证流程: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受理单位填写《长沙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证明和其它相关申请材料;受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合格之后取得居住证领取凭证;在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居住证领取凭证领取居住证。
根据我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办理时限(必须依《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居住满半年以上):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
需要15个工作日,公民在东莞居住需要办理居住证,是需要在当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再带上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或者授权社区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
15-30天。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在证件有效期满前30日内,持卡人需到居住地的流管站办理延期或到派出所换领居住证,此次便民举措中,将办理期限由满5个月(即提前1月)宽限至已满5月不足7月,即办理延期或换领的时间为提前1月至到期后1月。
满足条件之后即可办理。一般居住证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有关办理居住证办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