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 > 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形

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形

2019.03.16 房产纠纷 1329人浏览举报
解析
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限制的处分权,即权利人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将房屋连同宅基地一同转让、出租。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转让出租的限制: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物权法》第152条至第155条专门对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做出了规定,它明确: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1、主体的限定性;2、客体仅限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3、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特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1、用权人的权利1.1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1.2空闲处建造其他建筑物、附着物或种植竹木;1.3使用权的有限处分权。2、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2.1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义务;2.2准的面积建造房屋的义务;2.3规划的义务;2.4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妨碍邻人合法权益的义务。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19031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王汉杰

河北骏恩律师事务所

王汉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 15211

    精选解答
  • 43065401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江门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对于江门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与注销登记的规定,主要见于土地登记规则中。土地登记规则第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转让合同或者协议签订后三十日内,涉及房产变更的,在房产变更登记发证后十五日内,持转让合同或者协议、土地税费缴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等申请变更登记:
  • 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要怎么操作
    使用权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即使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您也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如果宅基地需要转让或宅基地消灭时,就需要登记了。那么怎么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 法律是如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的
    宅基地使用权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即使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您也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如果宅基地需要转让或宅基地消灭时,就需要登记了。那么怎么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详细内容请随华律网小编阅读下文。
  • 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进行变更登记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让我们不知所措并且十分烦恼。那么到底该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进行变更登记”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