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方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除非满足免交诉讼费的情形,否则需要缴纳。下列案件免交诉讼费用:(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和劳动报酬的案件;(二)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后,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按照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原告需要先行缴纳诉讼费用,如果缴费确有困难,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缓交或者免交。但是,当事人如果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不交纳诉讼费,法院将会按当事人自动撤诉处理。
夫妻离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
1、夫妻离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2、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可以持离婚协议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履行协议即可。诉讼费用根据离婚协议涉及金额确定。离婚诉讼不牵扯财产纠纷,按50--300元收取诉讼费,牵扯财产纠纷的,超出20万部分,按0.5%收取诉讼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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