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事人对
行政拘留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当事人要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为递交
起诉状,如果当事人书写起诉状确有苦困难,则可以口头提起,人民
法院应当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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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报告编号:NO.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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