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不到庭是不是就不判离婚

不到庭是不是就不判离婚

2023.06.25 婚姻家庭 285人浏览举报
解析
1、不是不到庭就不判离婚的。
2、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判决准予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的。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咨询律师的需求,华律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报告编号:NO.2023062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亮亮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陈亮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94

    精选解答
  • 37392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离婚拒绝到庭怎么判
    当涉及离婚纠纷时,若有一方当事人有意回避到庭应诉,那么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例和规定来予以应对。下面我们将对此问题展开详细分析。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离婚不到庭孩子怎么判
    你可能想知道,如果离婚案被告没出席的话,那孩子的抚养权会怎么判?其实,这并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最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作出判断的方式。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离婚不到庭小孩怎么判
    可缺席判决,视抚养能力决定子女抚养权。若被告未出席离婚案,抚养力对子女成长影响难查清,故无法缺席判刑,或许会采取强制措施。然后再开庭审讯,看哪方与子女共同生活更有益于其成长,以此裁定抚养权归属。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离婚被告不到庭怎么判
    被告未到庭就将被缺席审判,但离婚与否取决于夫妻感情状况。离婚需先调和,因此法院通常不会轻易作出缺席判决。若被告不出现,只有两种情况可进行缺席审理及判决:公告方式送达或有书面答辩意见并无法亲自出席。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离婚不到庭会怎么判
    离婚官司中,要是原告不出面的话,法院会算你撤诉哦;而被告人不来,法庭会给你打电话,整整2次不能来找理由,那就要强行把他带来审了,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这么一判定,就可能判离婚啦。如果实在不能出现,要提前跟法庭说,局里就会做出缺席判决,看看夫妻感情还能否破镜重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对方起诉离婚,我不到庭会怎么判
    不到庭会怎么判 -离婚案件,没有什么特别情况的话双方应该亲自到庭。 如果原告不出庭按照撤诉处理; 被告不出庭则法院可以按照缺席判处理只要达到了离婚的条件依旧可以判决离婚。一方不同意或者谈不妥,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没有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申请离婚;如果争议,则只能被告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是户籍所在地,或者有办理居住证地)。 诉讼离婚要准备:起诉状,双方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户口本),财产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法院会怎么判
    你好,双方最好协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可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
  • 你好,对象起诉离婚,我在外地没有到庭,会怎么判
    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会缺席审判,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 老公家暴赌博离婚诉讼,他不到庭会怎么判
    第一次诉讼也比较难,主要看家暴和你赌博的证据,只有屡教不改才可以判决离婚
  • 原告提出离婚原告可以不到庭不
    你好!原告如果不到庭,法院就按撤诉处理了。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