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案情简介:田某是集宁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0年12月30日在集宁区白海子镇东侧建设商砼站,占地约:80亩,办理了临时使用土地协议,期限为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限满后并未办理延期使用土地协议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直至使用至2018年5月,被集宁区拆迁办拆除。
2018年12月集宁公安局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侦查,并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集宁区检察院起诉。
我所律师接受了田某的委托后,全面细致的研究了案件全部卷宗材料,认为集宁区公安局指控田某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证据不足,向集宁区检察院多次提交了律师辩护意见和证据材料,多次和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最终集宁区检察院采纳了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通过我们提供的专业辩护,最终使田某免受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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