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郑轶律师。生活中,你有没有遇到过借钱给亲戚或者朋友,由于双方关系要好,也没有要求对方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却也要不回来的问题。
我有一位当事人就是这样的,她多次通过了现金和银行转账等方式,为自己的一位朋友去提供借款,累计借款30多万元,不计利息,只为朋友的情谊。因为两个人的关系比较好,也没有好意思让人家打借条。结果,这位朋友经济危机严重了迟迟不还,我这位当事人就说,那你暂时没钱还就算了,给我补个借条吧。但是这位朋友就想赖账不还,所以拒绝出具借条。那我的当事人一看,这是摆明了要赖账了,于是就委托我代理诉讼。因为没有借条,被告也不承认借款的真实数额,最终我们只能就有据可查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数额,提起了诉讼主张,现金部分只好无奈放弃了。在此我也建议大家,向别人提供借款时要谨慎,最好能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并且所有的借款,最好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
同时在转账附言中备注转账的用途或者原因。养成随时收集证据的好习惯,才能最大程度的避免纠纷发生之后的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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