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合同纠纷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期限是多久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期限是多久

2018.08.165489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视频内容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须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我国现行立法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虽然有所规定,但不够完善。
法律规定承租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一般情形下,承租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行使;期满未行使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果是拍卖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行使。
关于怎么确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合理期限,合同法第230条只规定出租人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但没有明确具体时限,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租出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实践中也一般以三个月为合理期间。
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主讲嘉宾

罗子湄

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

罗子湄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199

    视频

  • 1607196

    播放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相关话题
推荐语音问答
推荐精选解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