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三、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申请医疗事故认定的方法如下: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2、医患双方协商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起诉程序如下:撰写起诉状,起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可以联系法官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再变更诉请,最后由法院组织双方开庭,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宣判。一审若不满意,可以上诉启动二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