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后自首可以按照交通肇事罪减轻或从轻处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肇事逃逸自首算逃逸,肇事逃逸后自首不能因后来的自首而否定当时的逃逸事实。虽然不能否定逃逸定性,但并不妨碍对自首情节的认定。法院根据其自首情节,应当依法减轻处罚。
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只要在主观上为了逃避事故责任故意离开事故现场的,均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自首不影响本罪成立,只能说明犯罪嫌疑人有悔过情节,在审判时可以酌情减免一定的处罚。
在被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下之前。肇事逃逸后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就构成自首。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但至少要在被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下之前自首。
肇事逃逸自首时间没有具体规定,既可以是犯罪事实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察觉之后。关键在于犯罪分子须自动投案。但是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另外,若行为人有自首情节的,在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在法定量刑的范围中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三)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认定:(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筆事逃逸不是都会构成犯罪,只有致一人以上重伤,且逃逸方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才会构成犯罪,此时才会判刑。有自首情节的,参照以下刑标准从轻、减轻处罚:肇事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