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宗教团体所有的房屋,拆迁人应当事先征求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意见,并与宗教团体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由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的房屋,租赁关系终止。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与标准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价值标准房屋调换。
1、宗教活动场所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取得,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原始取得,也可以通过受让方式取得。2、但无论通过哪种方式取得,都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我国不动产实行登记制,未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不动产,不得对抗已经持有证书的所有权人。3、宗教活动场所的备案需要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仅有与村里签订的协议不能证明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应当由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后,先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证明其合法性。
1、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向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2、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3、当自收到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把握住两点:第一、收入有数,既收入需要全额入账,捐赠收入以及流通处收入;第二、支出合理,一切符合宗教场所用途的支出都是合理支出。必要时候应当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和法律人员进行把关。
1、应当填写《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2、同时提交下列材料: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必要的资金证明,等等有关材料。
1、应填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2、同时提交下列材料:(一)民主协商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二)管理组织成员的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
1、违法。2、根据法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通过提供虚假手续,将宗教活动场所的土地和房屋产权办理到自身名下的行为侵犯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把握住两点:第一、收入有数,既收入需要全额入账,捐赠收入以及流通处收入;第二、支出合理,一切符合宗教场所用途的支出都是合理支出。必要时候应当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和法律人员进行把关。国家宗教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相关财务管理的规定,包括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会计核算管理、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待。
1、明确办理地点。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国税局以及地税局变更,一定要将两个税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2、填写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