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线下查询: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先申请审批:异地就医人员需先通过参保单位或街道社保所到区县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安置审批,在当地申领一张《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即领取《医疗保险手册》的部门),填写好相关内容。
带齐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E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把您生孩子所有的资料全部收集。生完孩子的第二个月,就可以把材料交到单位的人事部了。例如,宝妈在8月份生完孩子,10月份把材料汇总上交即可,9月份不用着急,因为9月份可能医院的资料还没有和社保局的资料完成对接,是暂时无法报销的。
参保人员携带社保卡、身份证、费用汇总清单等材料到社保机构申请;社保机构受理后,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若是申请材料齐全,录入系统之中;若是申请材料不齐全,退还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录入系统之后,工作人员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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