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有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明确约定了当事人、仲裁机构、仲裁事项); 2.需要有明确的仲裁事项;申请仲裁的事项需要属干可仲裁的事项(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纠纷,人身纠纷或者属于行政机关处理的争议不可以仲裁); 3.该申请应当属于仲裁的受理范。
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和能力;这是当事人从事包括订立仲裁协议在内的民商事活动的前提。至于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资格和能力,依据国际私法上的一般原则,当事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属人法,即其国籍所属国或其住所地国的法律。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2、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劳动仲裁需要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根据《仲裁法》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三)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具备以下这些条件: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5、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电话等。写明申请事项。也就是你想主张的事项。比如,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
可以反申请。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反申请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具备以下这些条件: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