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遗嘱,大家都不陌生,但在现实生活中,常发生遗嘱人所订立的遗嘱属于无效的情形。首部。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正文。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和口头遗嘱这几种。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的遗嘱。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遗嘱人在自书遗嘱上应当注明年月日并亲笔签名。
(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首先订立遗嘱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要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订立遗嘱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2、遗嘱必须注明年、月、日;3、遗嘱人应亲笔签名;4、遗嘱需是处理的个人合法财产;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如下: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撤销、变更公证过的遗嘱必须要遗嘱的订立人再立一个新的公证遗嘱。需要通过公证处申请办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或录音遗嘱均无法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
遗嘱生效后执行方法:1、遗嘱执行人出示遗嘱,通知其他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参与分配,并公布遗嘱内容;2、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内容,对遗产进行整理和归类;3、继承人对遗嘱没有争议的,则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分配处理。
一、当事人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在立遗嘱时,可以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遗嘱赠与其他人。 二、立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非受欺诈或胁迫。 三、根据立遗嘱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