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产权房的拆迁补偿标准,应当实行公平补偿原则,区分房屋用途是住宅用途还是商业用途,参照交易价格、周边国有土地上商品房市场价格,以市场比较法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小产权房如果有建房审批手续或者乡镇政府发的房本的,在拆迁中按政策获得拆迁利益。小产权房如果没有建房审批手续或乡镇政府发的房本,但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也可以在拆迁中按政策获得拆迁利益。小产权房没有建房审批手续或乡镇政府发的房本,也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被政府部门认定为违法建设的,将不能获得任何补偿。
小产权房如果有建房审批手续或者乡镇政府发的房本的,在拆迁中按政策获得拆迁利益。小产权房如果没有建房审批手续或乡镇政府发的房本,但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也可以在拆迁中按政策获得拆迁利益。小产权房没有建房审批手续或乡镇政府发的房本,也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被政府部门认定为违法建设的,将不能获得任何补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具体来说,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对于小产权房的拆迁补偿标准,应当实行公平补偿原则,区分房屋用途是住宅用途还是商业用途,参照交易价格、周边国有土地上商品房市场价格,以市场比较法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群众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
房屋拆迁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