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质量问题的由卖家承担。非商品质量问题而由买家发起的退换货行为,运费承担分一下两种情况:商家包邮产品,买家只需要承担退货运费。非商家包邮产品,所有邮费均由买家承担。
由买家发起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邮费承担原则:交易中的运费争议,根据“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处理。1、若淘宝判定卖家责任(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描述不符合等),来回运费都需要由卖家承担;2、买家责任(不喜欢/不合适等),买家承担来回运费;3、如果交易存在约定不清的情形,淘宝无法确定是谁的责任,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发货运费由卖家承担,退货运费由买家承担。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前购物平台的无理由退货规则规定,如果商品本身具有质量问题,由买家发起的无理由退货的运费应当由卖家承担。如果不是因为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那么购买时卖家包邮的商品,卖家无理由退货时应承担退回运费。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不过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无理由退货,指的是消费者利用被赋予的“后悔权”,对自己购买的商品不喜欢了,在7天的冷静期进行退货,由于这不是商品质量出现问题,退货原因不在商家,因此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来承担。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也就是说,遇到这种情况,经销商要为消费者“无理由退货”。
一般以自身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一般是由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但要是公司股东、高管等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股东出资不实,股东抽逃资金等其他情况,那么其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来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