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社会实践中,有些收养关系的建立,不能完全适用前述的一般性条件,还需对特殊主体的收养条件作出放宽......更多关于特殊收养条件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特殊收养的收养条件是什么我国收养法规定了几种特殊收养,包括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收养继子女、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隔代收养等。
摘要:收养关系的成立是指收养当事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建立收养关系。在世界各国现行的收养法中,考虑到收养是变更身份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行为,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关系到社会公益,因而都要求必须符合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收养关系始能合法成立。我国《收养法》第二章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应当具备一定条件和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否则,收养关系不能成立,收养行为无效。
特殊收养的收养条件是什么我国收养法规定了几种特殊收养,包括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收养继子女、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隔代收养等。这些特殊收养的收养条件是什么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特殊收养的收养条件。
相信不少人出于各种原因,产生了收养孩子的想法,那么收养的特殊条件是什么?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