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信用证欺诈,是指买方(开证申请人)或者卖方(受益人),利用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单独的单据买卖,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开证行就保证向受益人付款,且这是开证行以自己的信誉所做的承诺。
卖方审核信用证应依照买卖双方商定的合同中的内容和信用证的使用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UCP600),审核以下方面:信用证中是否有不可撤销字样;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和信用证的受益人有无写错;信用证的总金额与币别是否是商定的。
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信用证不属于有价证券。(1)有价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而货币证券主要包括商业证券和银行证券。银行证券主要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2)信用证不是有价证券,信用证一般是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支付付款的方式,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的一种虚拟资本,使持有人均有所有权,而信用证的持有人只能使持有人具有付款的义务。
信用证规定货物装上运输工具的期限。装运时间对买卖双方都是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在信用证中必须作出明确的规定。出口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超过规定时间装运的货物,将作为迟期装运论。
能。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信用证诈骗罪既遂的判刑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信用证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申请条件: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拥有贷款卡;拥有开户许可证,开立结算账户;客户在银行有授信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