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上海托育政策

上海托育政策

2022.12.02 综合 281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2018年4月28日,上海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教育、民政等16家部门还共同制定了《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上述文件将于2018年6月开始实施。

《指导意见》指出,将规范幼儿托育服务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上海市对托育机构的受理登记、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和机构日常行为的监管都将按照《管理暂行办法》和《设置标准》严格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将通过市、区、街镇三级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的综合监管机制,予以严肃处理。

《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上海市托育服务工作由市区两级政府分级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专业管理机构协调指导、街镇组织实施综合监管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设置标准》规定,单个托育机构的规模不宜过大,应当有利于3岁以下尤其是2-3岁幼儿身心健康,便于进行照护和日常管理。
法律依据
《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一)规范引导
《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
报告编号:NO.2022120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国家托育政策

    托育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不属于学前教育的范畴,因为0-3岁更多的属性是照料看护而不是教育,在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有专属的部门来管理。从上海和四川出台的政策来看,将来是由卫计委来牵头,其余部门协调管理的方式,通过审核制,发放全日制托育证照来管理。

    李键键律师 2019.06.10 8709人看过
  • 托育中心开办流程

    申请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举办者需向所在区业务主管单位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举办者应当向所在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制法人登记,经营范围内注明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托育服务,并提交《托育服务告知承诺书》。

    李键键律师 2019.07.08 11185人看过
  • 残疾人托养政策

    残疾人托养服务,是指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李键键律师 2019.05.21 1641人看过
  • 2024年生育政策

    我国已经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黄世萍律师 2020.02.13 27226人看过
  • 2019年生育保险政策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张燕鹏律师 2019.08.14 422人看过
  • 上海二胎政策

    上海单独二胎政策于2014年3月1日落地。对于生育二胎的年龄和间隔,上海方面表示“不设限”。上海二胎新政策的具体适用范围为夫妻双方均为上海市户籍,并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李键键律师 2019.08.14 215人看过
  • 上海知青补贴政策

    插队和兵团一样待遇。目前退休金不足每月4000元的,每月补600元;不足6000元的,每月补300元;不足8000元的,每月补100元;超过8000元的,每月补50元。

    李键键律师 2019.04.15 40200人看过
  • 上海首套房政策

    买房子自然是需要交税的。如果满五年且为卖方唯一住宅,只需要缴纳1.5%契税(国家规定由买方缴纳,如果买方购买非首套住宅,契税为3%)。如果满五年为卖方非唯一住宅,需要缴纳1%个人所得税(国家规定由卖方缴纳,但是现在实际中都转嫁给买方缴纳)、1.5%契税(国家规定由买方缴纳,如果买方购买非首套住宅,契税为3%;产权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契税也是3%)。如果未满五年(无论是否为卖方唯一住宅),需要缴纳1%个人所得税(国家规定由卖方缴纳,但是现在实际中都转嫁给买方缴纳)、5.6%营业税(国家规定由卖方缴纳,但是现在实际中都转嫁给买方缴纳)、1.5%契税(国家规定由买方缴纳,如果买方购买非首套住宅,契税为3%;产权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契税也是3%)。

    王汉杰律师 2019.04.09 11099人看过
  • 上海落户加分政策

    上海积分落户适用对象: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上海积分落户基础指标及分值参考: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徐婕律师团队 2019.05.20 9678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33772

    精选解答
  • 139583796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如何举报早教托育不退费
    1、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网络平台向当地教育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诉。2、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在提交投诉时,也应该提供详细的证据和资料,以便协会更好地了解问题的实际情况。3、消费者可以在相关维权平台上发布投诉信息,争取公众舆论的支持与同情。4、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 上海初婚未育证明如何书写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上海初婚未育证明如何书写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上海初婚初育证明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户籍管理和上海市计划生育规定,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如果想生孩子,到所在街道居委办理生育联系卡就行,不需要准生证。记得带好双方结婚证,户口本和身份证,保险一点单位再出个证明,盖好公章(可以不需要),不算麻烦。但如果妻子是外地户口,就...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上海初婚初育证明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上海需要再婚未育证明吗
    当女性结婚之后出现离婚的情况很常见,并且在离婚之后很多人也会选择进行再婚。那么在生育方面再婚的情况需要办理未育证明吗这就需要大家做好相关的了解,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儿童托育全过程监管
    相信现在有孩子的年轻父母应该都知道,现在很多学校都会通过摄像头等高科技信息技术让父母在家也能了解孩子在学校的情况,以避免孩子在学校会遭到伤害。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儿童托育全过程监管?下面由华律网小编给读者们进行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我把孩子送到托育班了,我和托育班老板认识,托育班缺老师,我想问下?
    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幼儿园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则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你好。现在上海的拆迁托底政策具体是什么标准和计算方法?
    动迁基 地会有的,居住困难户,要求无房 您详细描述下。您现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完整意见,谢谢谢谢!
  • 我把孩子送到托育班了,我和托育班老板认识,托育班缺老师,让我去帮忙,结果我家孩子把别的小朋友打了我想问下?
    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在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什么是托底什么是托底政策
    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中优先住房保障的居住困难户审核认定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查办法》(沪房规范 〔2019〕17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居住困难户人数核定 (一)可以核定为居住困难户人数的情况 1、截止该地块征收决定公布之日,在被征收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在本市无他处住房,或虽有他处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的人员。 2、截止该地块征收决定公布之日,不具有被征收房屋处常住户口,在本市无他处住房,或虽有他处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原户口从被征收房屋内迁出的军人、海员、船员、野外筑路、勘探、就学等人员,现户口在部队、单位或学校的人员; (2)原户口在被征收房屋内,因正在服刑、劳动教养而户口被注销的人员; (3)户口在被征收房屋内,在境外学校学习未满5年,未婚且未定居,或者在境外工作未定居且每年在本市居住满90日的人员。 (4)有本市户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一方被核定为本地块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人员的(离婚家庭按照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离婚协议书明确的未成年人抚养权归属认定)。 (5)非本市常住户口(不含外籍、港澳台人士),有下列情形的人员: ①其配偶被核定为本地块居住困难户,结婚证开具的日期至本地块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满三年且截止至本地块征收决定公布之日具有本市居住证连续满三年的; ②其父母一方被核定为本地块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人员(离婚家庭按照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离婚协议书明确的未成年人抚养权归属认定)且截止至本地块征收决定公布之日具有本市居住证连续满三年或出生即办理本市居住证的三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二)不予核定为居住困难户人数的情况 1、父母户口不在被征收房屋内,因入托、求学等原因将户口迁入被征收房屋内的未成年子女。 2、父母户口不在被征收房屋内,和父母共同核算他处住房建筑面积大于人均15平方米(含)的不能单独申请的成年单身子女(未满28周岁未婚男性及未满25周岁未婚女性)。 3、已享受过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或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员。 三、住房面积的核查与认定 住房面积核查的范围包括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面积和他处住房面积。 (一)他处住房面积核查的范围 下列房屋面积应当计入他处住房面积: 1、本市他处的承租公有房屋(包含公有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 2、本市他处的产权住房(包含网签购房合同、网签预售合同、预告登记); 3、因本市他处住房(含宅基地)动迁(征收)获得的补偿安置房或产权调换的房屋; 4、本市他处的宅基地住房; 5、本市他处落实私房政策发回产权由业主自管的住房; 6、本市他处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7、截止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5年(含)内,有下列情形的住房面积计算: (1)出售或者赠与原有住房但未购入住房的,按照原有住房计算住房建筑面积; (2)出售或赠与或其他方式转移并购入住房的,按照原有住房与购入住房之中面积较大的住房计算建筑面积; (3)按照离婚判决书或者协议书,获得住房安置补贴款的,按照获得住房安置补贴款时的全市二手房每平方米成交均价折算住房建筑面积(离婚家庭按照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离婚协议书明确的房屋产权归属认定); (4)因本市他处房屋征收(拆迁)获得过货币补偿,由于自身原因未购买住房的,其住房面积的认定,原则上按照获得货币补偿款时的全市二手房每平方米成交均价折算建筑面积。货币补偿款,应当包括被征收(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价格补贴、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但不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奖励费。 (二)核定面积家庭人数 核定面积家庭人数原则上按照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计算。 1、《上海市房屋征收居住困难补贴申请表》中载明的全部申请人; 2、《上海市房屋征收居住困难补贴申请表》中载明的全部申请人的配偶、未满28周岁未婚儿子及未满25周岁未婚女儿; 3、本市他处住房内户籍人员; 4、离婚未满三年的原配偶。 5、下列人员,应该按照以下规定共同核算住房建筑面积: (1)配偶(结婚需满1年); (2)未成年子女及不能单独申请的成年单身子女(未满28周岁未婚男性及未满25周岁未婚女性)应当和父母共同核算住房建筑面积,父母双亡的应当与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共同核算住房建筑面积; (3)截止该地块征收决定公布之日,离婚不满三年的人员应当与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及不能单独申请的成年单身子女(未满28周岁未婚男性及未满25周岁未婚女性)共同核算住房建筑面积。 (三)他处住房建筑面积确定 1、产权住房按照《不动产权属证书》(含《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下同)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尚未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根据网签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确定。 2、公有承租房按照《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记载的居住面积,居住面积根据房屋类型结合对应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换算系数按《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沪房管规范征(2012)9号)执行。 (四)他处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核定 申请对象他处住房应当按照该住房的全部建筑面积计算。如申请对象他处住房内无户籍人员,或者虽有户籍人员但按照规定不计入核定面积家庭人数的,可以按照申请对象在该住房拥有的建筑面积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1、该住房为产权住房,《房地产权证》记载房屋产权为按份共有的,按照其拥有的产权份额计算住房建筑面积;《房地产权证》记载房屋产权为共同共有的,按照住房建筑面积除以房地产权利人人数计算住房建筑面积。 2、该住房为承租公房的,按照该住房的全部建筑面积计算。 3、该住房为宅基地住房的,按照住房建筑面积除以批准建房人数计算。 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内,申请对象以外的其他核定面积家庭成员(简称“其他核定面积家庭成员”)他处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其他核定面积家庭成员他处住房建筑面积÷该住房核定面积家庭人数。 按照上述方式计算,其他核定面积家庭成员他处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的,可以计入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的核定面积家庭人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5平方米的不得计入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的核定面积家庭人数。 父母户口不在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或者他处住房的,因入托、求学等原因将户口迁至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或者他处住房的未成年子女不得计入申请对象的核定面积家庭人数。 四、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计算 按照本办法和《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折算公式计算后,人均安置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户,增加居住困难补贴,但已享受过经济适用房政策的除外。 折算公式为: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 保障补贴=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22平方米-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 征收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房屋,在折算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时,应将居住部分的货币补偿款和非居住部分的货币补偿款合并计算。 非居住房屋(全非居)不享受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
  • 托育不予退款,怎么办?
    具体是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