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也可申报换领新证。
身份证到期可以在异地更换。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身份证到期换证流程如下:1、带着户口本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请;2、户口登记机关对户口本以及身份信息进行查验;3、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制证;4、到期当事人拿证。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身份证到期换证流程是这样的:身份证到期换证,公民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身份证换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交回原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换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到期换证的流程是:1、当事人带着户口本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请;2、户口登记机关对户口本以及身份信息进行查验;3、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制证;4、到期当事人拿证。
身份证到期换证的,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处理:1、申请,公民应当拿着居民户口簿去公安机关提出换证申请;2、交验,在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后,应当依法交验居民户口簿;3、审查、拍照,公安机关审查户口簿后,认为是本人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公民进行拍照;4、领证,公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去公安机关领取居民身份证。【相关延伸】问:居民身份证用于哪些情形?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1、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2、兵役登记;3、婚姻登记、收养登记;4、申请办理出境手续;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异地补办身份证首先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证,如果没有居住证的话,办理居住证需要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复印件;然后是户口单页原件,即可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1、身份证到期换证流程是这样的: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审查材料、发给新身份证。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