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股东出资从实缴变成了认缴,股东要规定的期限内要按公司章程规定认缴出资,那么认缴期限未届至股东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般来说一个公司只要是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了就是要进行一定的破产清算的,大家知道这种破产清算可以怎么样进行吗?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吊销未注销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合法吗?今天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问题。
股东未认缴出资不可以撤股。股东必须认缴完成所有出资,否则对其他股东构成违约。股东未认缴出资不能撤股,但可以将股权进行转让,依法转让给公司股东或者公司人员以外的第三人,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公司申请破产,要成立破产清算组,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那么未依法清算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关于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对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已作明确约定的,股东对其认缴且未届缴纳期的出资所享有的期限利益受法律保护。如果能证明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主张未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连带债务。关于股东对未届缴纳期的出资受法律保护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