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土地承包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土地承包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关系的认定可以看起是否实际履行。已经实际履行的口头承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发生以下情形的,可解除土地承包合同:1、经过双方协商,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落户外地的;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如果该集体经济组织在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中按照国家政策进行延包,即土地承包方案符合政策规定,土地承包的原则和程序按照规定进行,没有违背合同无效的规定,作为户主代表其家庭与发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应当视为有效。
土地种植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积,承包土地使用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纠纷解决的方式,违约责任,合同生效的时间,合同经过核对无误签字确认。
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就是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