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但是有条件。2、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1、签了离婚协议如果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则离婚协议尚未生效也就不存在撤销的问题。2、如果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则在《民法典》实施后由三十天的冷静期,在三十天内是可以撤销的。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中的条款可以撤销,但有条件。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因反悔想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可以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签了离婚协议如果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则离婚协议尚未生效也就不存在撤销的问题。2、如果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则在《民法典》实施后由三十天的冷静期,在三十天内是可以撤销的。
1、如果是一方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或者一方受胁迫而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离婚登记,如果是双方当事人离婚后,有愿意进行复合的,不能撤销离婚证,只能走复婚程序。由双方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 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 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合同无效不属于可撤销合同,有以下情形的属于可撤销合同:(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可撤销合同撤销如果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的,则撤销之前也没有法律效力,因为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撤销的,则合同就是有效的。
可撤销婚姻在撤销前是有效的,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