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的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略语。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是特殊的死刑执行制度。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死刑缓期2年执行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一个运用死刑的刑罚制度,其适用的前得是罪犯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下,才有选用的可能性。
死缓变更是指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刑法修正案》规定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当房子没有房产证的时候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将房产过户到个人名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法院判拘役是指法院对犯罪人员判处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就近拘禁、强制其劳动的刑罚。拘役主要适用于犯罪性质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比如渎职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拘役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超过一年。在拘役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还可以酌量获得报酬。
判三缓四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宣告缓刑四年。在四年的考验期内若依法矫正,则考验期满后无需再执行三年有期徒刑;若在四年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应撤销缓刑。
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