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按照《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债权。
破产债权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且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如果是连带债权,需要说明。
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由法院确定的,但是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债权申报期限应当在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企业申请破产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对破产进行公告,债权人应在此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
向正在破产清算的公司申报债权,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的期限是三十日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债权人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仍然向请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由清算组予以登记。
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破产案件受理通知的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一个月,以公告形式送达的债权人,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债权人行使破产参加权,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参加破产清偿的诉讼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债权申报部分的规定,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需提交债权申报表、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债权发生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