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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2024.04.18 婚姻家庭 14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以下这些情况下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1)、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2)、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3)、离婚协议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2、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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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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