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供,也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察、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辩解。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零口供虽然不是禁止取保候审的条件,但司法机关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悔罪,一般会批准取保候审的。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
犯罪嫌疑人拒绝录口供的是属于零口供,而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充分的,可以判处嫌疑人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强奸案出现“一对一”言词对峙的情形。这是因为,强奸行为多发生于私密空间,只有性交双方才会直面性交过程;尤其是熟人之间发生的强奸行为,在缺乏明显的暴力、胁迫等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是否违背妇女意志”通常只能靠被害人的陈述和被告人的供述来证明。
只有口供不能定罪量刑。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只有口供不能定罪量刑。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是不能定罪和量刑的;没有口供,但有其他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并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也可以定罪量刑。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了很多证据,书证、人证、物证、视频资料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能够认定案件事实,就可以定罪量刑。
口供不能单独定罪,因为孤证不能定罪。被告人的口供包括供述(供认罪行)和辩解(否认指控),都是证据力极低的,如果没有其他任何证据的,是不能定罪的。
口供是指违法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承认违法犯罪事实是自己所为的供述。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最高检的有关解释,仅凭犯罪嫌疑人口供,不得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如果有其他证据佐证,则可能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