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申请:即由申领单位或个人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函件。审核:发证机关收到上述有关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输入电脑:填好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后送交发证机关,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发证机关将申请表各项内容输入电脑。
中央管理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在川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和省工商局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省建设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到企业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可领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需向住建部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有的可以减免,具体咨询住建部门窗口):申请报告1份;建设计划及发改委立项批复1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招拍挂项目除外)。
书面申请(说明排水地点、水质情况);规划部门审批文件;(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总平面图);厂区或小区排水平面布置图,雨、污管线的纵断图或者断面图。排水出口与市政管网连接图,注明比邻道路及周围环境名称。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所申请事项的申请书;经营场地情况材料;消防意见书;环保评估意见书;文化市场法规培训合格证。文化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文化经营行政许可申请。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开业前,其业主应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申报的同时应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例行(型式)试验报告;环保、卫生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