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3%;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征收率: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
工资附加费是与企业职工的教育、培训、生活、福利方面有关的集体福利事业费用。工资附加费就是与工资有关的工资性费用,一般都跟工资总额比例有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都是工资性费用。
车辆购置附加费是国家向购车单位和个人在购车时征收用于公路建设的专用资金。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二税”的其他地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缴增值税额+实缴消费税额)×适用税率。
全国异地办理身份证不收费。群众和用证部门单位捡拾到丢失的居民身份证,应就近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统一录入到全国居民身份证捡拾数据库,捡拾人信息可自愿登记。有联系条件的,公安机关将通知证件丢失人领取证件。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包括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以下:(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3)自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均应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征收增值税。这里的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
子女教育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