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1、结婚证不可以异地领取,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2)男女双方户口本;(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
1、本人常住户口簿、本人的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登记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需要提供: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等其他特殊证明文件。
结婚登记根据所属地区的不同,需要的资料也不同。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